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

政府信息公开

对政协林芝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7-01   浏览次数:   【字体:

达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安排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实施分类保护”的建议上:一是高度重视文物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每年按照轻重缓急实施各类文物保护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水平。2022年,投资31万元完成工布江达县日嘎寺主殿边玛墙保护维修工程、总投资192万元完成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地2000测绘工作及总投资300万元完成扎木中心县委红楼数字化保护展示工程、总投资19.8万元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地2000测绘工作。2023年,总投资300万元完成朱拉寺修缮保护、总投资725万元完成朗县列山墓地安防系统工程及总投资400万元完成墨脱县仁青崩寺修缮保护、总投资200万元完成倾多寺保护维修工程。积极向自治区文物局申报文物保护利用资金共计356万元,实施朗县扎西岗拉康摩崖造像群与墨脱县仁青崩寺安防监控设备资金、工布江达县拉如寺屋顶维修、朗县朋仁曲德寺电气线路改造、藏东南文化遗产博物馆和鲁朗援藏展览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等;积极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文物保护维修经费101.11万元,实施工布江达县阿沛庄园保护维修(65.83万元)与3处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维修(35.28万元)工程。2024年1-6月,总投资400万元完成易贡将军楼展览提升项目和总投资953万元完成新华印刷厂保护维修工程。目前,正在实施2024年总投资245万元的孜列寺保护维修工程、总投资100万元曲宗寺保护维修工程、总投资290万元嘠多岗寺保护维修工程、总投资45万元的吾金曲林寺抢险加固工程和总投资290万元的加达寺保护维修工程等文物保护工程。此外,通过积极申报总投资约4000余万元的普龙寺保护维修工程、林芝毛纺厂保护维修工程、新华印刷厂保护维修工程、十八军军部旧址保护维修工程等4个项目列入“十四五”文物保护建设项目盘子内,目前正在办理相关项目前置手续。二是全面落实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压实各方各级责任,注重防范和整治,加强文物单位安消防配套设施建设和电气线路隐患有效治理,确保文物系统绝对安全。进一步修改完善《文物保护五项安全制度》《文物项目资金通报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文物单位年检制度》等10项文物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林芝市文物安全应急处置联动制度》《林芝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林芝市文物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林芝市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管人员管理办法》,配齐配强文物保护专兼职队伍,全市所有国家级、自治区级、县级野外文物保护单位配备野外文物看管人员114人,每年落实补助资金191.52万元。三是在无文物研究专业人员力量的情况下主动克服困难,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了解放军(十八军)进藏路线、文成公主进藏路线、《艽野陈梦》故事路线及秀巴碉楼群历史价值研究等论证工作,弥补了林芝文物研究论证资料的缺失。

在寺庙壁画修复方面,目前全区无权威壁画修复机构,因此未能开展相关壁画保护修复工作。2019年-2022年,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院联合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在全区开展中小型寺庙壁画数字化保护项目时,对我市工布江达县境内的拉如寺、卓玛拉康等三座寺庙壁画进行了数字化采集,为下一步开展壁画保护修复工作留下基础资料。

(二)关于“组织寺庙主持前往文物保护先行区,学习借鉴文物保护经验、做法”的建议上:每年组织市、县两级文物部门工作人员和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管人员举办全市文物安全与管理培训工作,通过专家授课、实地观摩、现场演练等形式全面学习宣传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使用人员及野外文物看管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鉴于寺庙主持前往文物保护先行区学习借鉴经验做法上,我们需要得到统战民宗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一步我们积极与统战民宗部门沟通协调,组织重点文博单位管理人员向区、内外学习先进经验、典型做法,以此提升我市文物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

(三)关于“加大力度宣传文物保护知识,让人民群众意识到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建议上:一是为了更好让林芝的文化文物通过文物载体走进人们的视野,让更多的人深入了解林芝文化文物,让林芝文化火起来、让林芝文物活起来,我局于2021年投入70万元制作林芝文物宣传+视频+微信模式+线下二维码、印刷《林芝文物概览》宣传册;二是利用“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综治宣传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月”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实施条例》《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试行)》《西藏自治区野外文物看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林芝市野外文物看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册;三是积极开展文物法律法规进校园、进寺庙、进乡村等活动,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全面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树立文物保护理念和法治意识,为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互动、全民参与的文物保护工作新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关于“高海拔寺庙冬季消防水池冻结无法使用,对文物多的寺庙配备小型消防车应对处突事件”的建议上:为全面提升寺庙文物古建筑本质消防安全水平,2024年5月9日,林芝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林芝市寺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达标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林消委〔2024〕15号)文件,要针对性加强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水池、室外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设施建设,着力破解寺庙文物古建筑初期火灾发现不及时、消防用水保障能力差、消防车辆抵近扑救难度大等突出问题。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寺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采取“分级推进”模式,全市在2024年7月底前完成35%县级以上寺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45%,2025年,全市县级以上寺庙文物古建筑全部达标。下一步,我局积极配合统战民宗、消防等部门,开展寺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将继续加大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大文物保护维修项目申报力度,逐步完善消防设施,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绝对安全。

感谢您对我市文物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及电话: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0894-5883646)

                  

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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