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旅游发展局 2018年度
部门决算
2019年 10 月 15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
2.统筹协调市内旅游业发展要素,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旅游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全地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4.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等。
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设5各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旅游促进与合作科、旅游行业管理科、规划与政策法规科、旅游产业发展科。
第二部分
林芝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决算 明细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委财政预算收入资金37,733,600元,与上年比增加财政预算收入13,642,500元,同比增长36.15%。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收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7,73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9,332,146.41元,占全年预算的24.73%;项目支出为30,801,754.22元,占总预算的81.63%。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共发生各类预算支出37,73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9,332,146.41元,占总支出的24.73%;项目支出为30,801,754.22元,占总支出的81.63%。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2018我委决算总支出共计37,733,600元,与上年增加13,642,500元,同比增长36.1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基本支出9,332,146.41元,占全年预算的24.7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29,453.83元,占全年预算的21.54%;商品和服务支出9,715,286.80元,占全年预算的25.7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34,800.00元,占全年预算的35.6%。
2、项目支出30,801,754.22元,占总支出的81.6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财政拨款1,046,841.00元、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1)财政拨款12,400.00元、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财政拨款27,300.00元、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3)财政拨款12,000.00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01)财政拨款499,800.00元。
2、商品服务业等支出(216)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05)行政运行(01)财政拨款7,450,205.41元、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05)旅游宣传(04)财政拨款8,512,594.22元、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05)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99)财政拨款22,289,160.00元。
3、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购房补贴(2210203)财政拨款283,600.00元。
五、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林芝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32.98 |
2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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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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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6.22 |
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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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经费 |
26.75 |
2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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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6.75 |
2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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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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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委“三公”经费总支出292,135.97元,比上年增长了82,815.97元,增长28.34%;上年预算为210,5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19,300.00元,增长36.17%。其中详情如下:
1、因公出国经费: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相关经费;
2、公务接待费:本年度共接待国内公务689批次,1024人,共支出了24,584.90元,比上年减少了14,415.10元,降低,36.96%,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和九项要求等政策、法规。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公务车辆保有量为7辆,总共支出公务用车相关经费267,551.07元,比上年增长了97,251.07元,增长36.35%,增长的主要原因为:1、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旅游局高度重视林芝旅游业发展,明确将林芝市定位为“国际生态旅游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将林芝打造成国际生态旅游区、西藏生态旅游中心、全域旅游示范区,我委加大各项工作开展力度,宣传促销面不断增大,行业管理、执法检查力度增强、次数增多,因此公车运行费用增加;2、车辆因使用年限长、频率高,车辆状况较差,造成修理费用偏高。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我委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37,733,600元,基本支出9,332,146.41元,一般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30,801,754.22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资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林芝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共有车辆7辆,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均在200万元以下。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保证我委工作正常开展,保证林芝市创建国际生态旅游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如期推进。保障办公大楼办公、消防设施、监控系统运行,保障办公大楼水电开支、基础设施维护,委领导干部职工工资、差旅、休假经费等。
九、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