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根据相关旅行社公司申请,自2026年1月15日起注销以下单位《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本公告所列旅行社停止经营旅行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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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旅行社 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场所 |
注销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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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藏源恒旅行社有限公司 |
L-XZ-100171 |
霍二恩 |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永久片区云景公寓二期1号楼1单元1层104室 |
企业申请 |
自本公告之日30日内,如无涉及旅游业务纠纷及投诉,按照《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退还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94—5822469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