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落实2024年<第六轮“冬游西藏”市场促进奖励(补助)优惠政策拟补助旅游景区名单及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关于印发<第六轮“冬游西藏”市场促进奖励(补助)优惠政策实施方案>(藏旅游发〔2023〕116号)》及《关于印发<第六轮“冬游西藏”市场促进奖励(补助)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文旅厅发〔2024〕11号)》文件要求,经鲁朗景区管委会、各县(区)旅游主管部门初审,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聘请的第三方机构(西藏凯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终审,现将拟补助旅游景区的名单及资金公示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景区名称

审定补助金额

审定市级补助30%

1

林芝卡定沟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卡定沟景区

1,419,741.00

425,922.30

2

西藏吉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尼洋阁景区

59,640.00

17,892.00

3

林芝市巴宜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大柏树景区

142,040.00

42,612.00

4

西藏工布江达县工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巴松措景区

3,392,820.00

1,017,846.00

5

西藏工布江达县工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林则景区

11,020.00

3,306.00

6

林芝新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米林分公司

雅鲁藏布大峪谷景区

7,881,150.00

2,364,345.00

7

西藏喆瑞旅游文化有限公司

米堆冰川景区

75,225.00

22,567.50

8

波密县波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岗云杉林景区

143,000.00

42,900.00

9

林芝市巴宜区鲁朗镇扎西岗村村民委员会

鲁朗风景区(青办至贡措段主景区)

87,520.00

26,256.00

10

林芝市巴宜区鲁朗镇东巴才村村民委员会

鲁朗风景区(鲁朗林海观景台)

154,185.00

46,255.50

合计

13,366,341.00

4,009,902.30

公示期:15日,2024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2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894-5822469,电子邮箱:lzslfjsck@163.com

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12日